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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梁发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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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8 Aug 2008 10:29:5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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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宋祖英与多明戈的唱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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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梁发芾</dc:creator>
			<pubDate>Thu, 28 Aug 2008 10:29:5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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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font face="黑体" size="5">宋祖英与多明戈的唱功</font><br />　　梁发芾<br />　　奥运会上，开幕式由月光女神与刘欢献唱，对与月光女神莎朗布莱曼，我是很期待的，但是我认为这次唱的不好。那首歌，童声唱出来，反而更好听。<br />　　闭幕式上，多明戈与宋祖英的那段，人们都说，宋祖英的底气 ，比不上多明戈。多明戈声音饱满，圆润，有激情，有穿透力，宋祖英的则不行。<br />　　其实，这主要不是由于两个歌手的实力不同，而是两个歌手的唱法不同。<br />　　说出来，也许又要得罪一批爱国青年，但是，我还是要说，中国民族唱法，比起西洋美声唱法来，还是相差极远，不是一个档次的。<br />　　本来，我很早就是民乐爱好者，我也很喜欢中国民族音乐的，但是，民族唱法，我是越来越不习惯，甚至难以容忍了。宋祖英在维也纳音乐大厅，悉尼歌剧院，美国的肯尼迪中心的音乐会，我都有买了ＤＶＤ，而且是有ＤＴＳ功能的Ｄ９格式的，但是，感到她的声音，还是不能与美声唱法相媲美。这是民族唱法的死穴，没有办法。宋祖英，彭丽媛这些民族唱法的歌手，也许已经吸收了一些西洋唱法，但仍然是高音尖利刺耳，低音虚弱无力，声音不饱满，不圆润，缺乏弹性，没有爆发力。至于其他的民族歌手，就更差了。比如奥运会闭幕式上一帮女人在唱《小河淌水》。这首歌是中国民歌中极为优美的一首，我以为比《茉莉花》更美，但８个女人，仍然唱不出动人的声音，高音刺耳，发抖，低音虚弱无力， 仍然发抖，音乐线条从来都是一样的粗细，没有什么强弱的变化。也许民族唱法就这个水平了。<br />　　但是美声唱法就比这强多 了。帕瓦罗地，多明戈的音乐从ＣＤ中也是常听的，还有女声如卡拉斯，乔治乌，萨瑟兰，巴托丽，他们主演的歌剧如《茶花女》，《卡门》，《波斯米亚人》，《托斯卡》，《图兰多》，我也是买有多个版本的ＣＤ，ＤＶＤ，随时听听的。那真是天籁之音。即使撇开这些世界顶尖的大师不说，中国美声唱法的歌手，如刘维维，戴玉强，程志，黄莺，王霞，等等，他们唱的歌，声音就是比宋祖英他们的好听若干倍。<br />　　中国民族唱法，真的很不好听，不是歌曲的旋律不好听，而是唱法本身，没有把人声的表现力发掘出来，表现力是很有限的。这真是让人遗憾，但也没有办法。</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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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１００年</title>
			<link>http://liangff.blog.sohu.com/98354691.html</link>
			<comments>http://liangff.blog.sohu.com/98354691.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梁发芾</dc:creator>
			<pubDate>Wed, 27 Aug 2008 16:44:2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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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size="3"><font face="黑体" size="5">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１００年<br /></font>　　梁发芾<br />　　今天，有人记起了在１００年前，满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实行君主立宪。但是，由于清政府并没有真正实行宪政的诚意，以宪法优先保护皇家利益，还弄了个皇族内阁，清政府彻底丧失了人们的起码信任和耐心，两年多以后，辛亥革命就推翻了满清政权，结束了短短的君主立宪的试验。<br />　　当年，如果人们给满清以时间和机会，中国能够真正走上宪政的道路，走上英国日本这样的君主立宪的道路吗？这些年也确实有人在做这种假设，认为倘若当年给满清以时间和机会，也许结局还可接受，说不定没有北洋时期的混乱。<br />　　历史是不可假设的，它就是后来发展的那个样子，无法改变了。满清，作为统治中国人的异族，能够顺利统治中国两百多年，本质上来说，这个统治者还是有一些争取民心的办法的，不然，恐怕也难以维持那么长时间的江山。但是，到了晚清时期，人们确实越来越不认可这个统治者了。与外国的交涉和战争往往失败；对国内人民的压迫也从来没有让步 。而且先知先觉的一些人已经知道，这样的专制统治，与世界大势是不相符合的。因此，改革，变法，已然成为许多人的呼声。但是，这个政权并不能顺应潮流，而是逆天而动。它最后确实是丧失了人心，失去了任何取信于民的道德资源，人们已经没有耐心再给他机会，以观后效了。革命推翻它，自然也是必然的事。<br />　　经过１００年后，蓦然回头，我们发现，中国人经过整整１００年后，还是站在原来的起点。仿佛一切都没有变化。当然，国力是确实强大了，但是，困扰中国多少年的制度建设问题，实在还是原地踏步。当然，１００年不是白过的，还是有许多试验的。君主立宪在１００年前就失败了。议会民主在北洋政府时期经过探索，也失败了。国民党则实行什么训政之类，据说也要搞宪政，但内战中连政权也丢掉了。后来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后又试验社会主义民主。</font></p>
<p><font size="3">　　尤其有趣的是，君主立宪、民主宪政、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民主都试验了，前些年，又有人开出药方，要实行&ldquo;党主立宪&rdquo;。君主立宪，是不可能的，因为溥仪之后已经没有君主了。民主立宪好像也不甘心，毕竟江山是２０００万人的头颅换来的，于是，就想出了&ldquo;党主立宪&rdquo;，当然，这话是私下说的，公开的很少见到。</font></p>
<p><font size="3">下面是章立凡先生的一篇文章，谈的正好是党主立宪。</font></p><font size="3">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00" size="5">&ldquo;党主立宪&rdquo;说引发的宪政思考 <br /></font>章立凡 <br />&nbsp;</p>
<p>　　政治体制改革的主张，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拖了二十来年，议题终于摆到了台面上，可算是一大突破。但很快有理论家直白宣称，政改的模式应定位于&ldquo;一党执政，党主立宪&rdquo;。中国共产党是当今中国大陆唯一的执政党，从这个前提出发，执政党主持立宪顺理成章。　<br />　　执政党主动接受宪法的约束当然是好事。我的困惑在于：&ldquo;党主立宪&rdquo;很容易让人联想起&ldquo;君主立宪&rdquo;，虽然同一个&ldquo;主&rdquo;字被汉语赋予了不止一种词性，但主语的定位没有变化；例如君主立宪可以有&ldquo;君主&mdash;&mdash;立宪&rdquo;和&ldquo;君&mdash;&mdash;主立宪&rdquo;两种读法，这就难免引发歧义。<br />　　<br />　　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舶来品，或可解读为立宪君主制，即康有为所说的&ldquo;虚君共和&rdquo;。照康氏这句话来解释&ldquo;党主立宪&rdquo;，理论家们肯定不同意，因为我们不能照搬西方民主，因为中国共产党&ldquo;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dquo;。<br />　　西方的东西搬到中国肯定变味。大清末年朝廷迫于内外压力，宣布&ldquo;预备立宪&rdquo;，1908 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 开宗明义，第一条规定&ldquo;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rdquo;；第二条为&ldquo;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rdquo;；此外还有&ldquo;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rdquo;；&ldquo;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hellip;&hellip;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rdquo;；&ldquo;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rdquo;等等，同时还设定了议会的其他权限及臣民的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1911年颁布的《十九信条》除重申皇统&ldquo;万世不易&rdquo;和皇权神圣不可侵犯外，增加了一条&ldquo;皇帝权以宪法规定为限&rdquo;，算是一点微小的进步。<br />　　君主立宪是要用宪法约束君主的权力，而清廷的立宪方案，首要保护的是皇帝的特权，既不同于西方君主立宪式民主，也不是康有为概念中的&ldquo;虚君共和&rdquo;。满清弥留之际组成了&ldquo;皇族内阁&rdquo;，因为只有自家子弟才靠得住。那套假宪政方案尚未实施，大清就灭亡了。<br />　　推翻帝制建立民国以后，先后颁布过七部宪法或宪法草案，其中除《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和《天坛宪法草案》外，全都宣称&ldquo;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rdquo;，其实徒托空言。北洋军阀搞的是&ldquo;军主立宪&rdquo;，而&ldquo;党主立宪&rdquo;的发明权，应当归功于&ldquo;以党治国&rdquo;的国民党，1946年召开的国民大会，名义上结束&ldquo;训政&rdquo;，还政于民实施&ldquo;宪政&rdquo;，实质上维护的仍是国民党一党专政，因而被舆论称为&ldquo;包办国大&rdquo;。通过最后一部《中华民国宪法》后仅三年，国民党就被赶出了中国大陆。<br />　　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曾提倡&ldquo;新民主主义的宪政&rdquo;，要求&ldquo;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rdquo;，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主张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相关的诸多论述和承诺，恕我不在此一一重复了。<br />　　1949年由各民主党派和进步阶层组成的新政协，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组成了联合政府。新国家和新政权的合法性，来自新政协通过的大宪章&mdash;&mdash;《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无论从文字上还是在联合政府组织形式上，新民主主义宪政的理念都得到了体现。《共同纲领》现在依然有效，但作为共和国建国的法理依据，其崇高地位在今天却常常被忽视。<br />　　继《共同纲领》之后，共和国在1954、1975、1978和1982年，先后颁布过四部宪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首次出现&ldquo;中国共产党领导&rdquo;的内容，此后在宪法上一直沿用至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在58年的岁月中不断强化，历经&ldquo;反右&rdquo;到&ldquo;文革&rdquo;，&ldquo;联合政府&rdquo;的概念，随着1972年最后一位党外部长傅作义的去职，就已不复存在。1989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共产党被确定为&ldquo;执政党&rdquo;，民主党派的地位由联合政府成员变成了&ldquo;参政党&rdquo;。这一政治体制上的变化，是个历时40年的渐变过程，至今尚未在宪法中加以表述。<br />　　孙中山在解释&ldquo;政治&rdquo;的意义时说：&ldquo;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rdquo;。由于&ldquo;主权属于国民全体&rdquo;，政治当然不是&ldquo;管理众人&rdquo;，而是受托管理&ldquo;众人的事&rdquo;，故国民党时代制定的宪法，皆有&ldquo;受全体国民之付托&rdquo;、&ldquo;无负国民付托&rdquo;等内容，比起封建帝王&ldquo;君权神授&rdquo;、&ldquo;代天临民&rdquo;之类的霸道话语，可算是一种纸面上的进步。也许有人会指出这是&ldquo;资产阶级民主&rdquo;，但毛泽东也有&ldquo;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rdquo;等教导，共和国的三部宪法中，都有&ldquo;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rdquo;之条款。民主是普世价值观，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br />　　或许有人会说，执政党管的是政改，立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事。此话听之有理，行之维艰。据我所知，如同党政分开在实际上很难做到一样，目前政改与立宪也难以分家。《共同纲领》曾规定&ldquo;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rdquo;（包括&ldquo;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dquo;），但至今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仍是&ldquo;遴选&rdquo;，代表的提名要经执政党有关部门的认可，而中国共产党已经&ldquo;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dquo;。照此推理，则裁判员系由运动员选派，不免陷入&ldquo;党大还是法大&rdquo;的老怪圈，人大存在的意义又成了悖论。<br />　　从造反的革命党到谋求社会和谐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86年。早在58年前建政之初，&ldquo;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rdquo;的错误思想就受到过批评，在今天看来，更是一种历史上王朝更迭的&ldquo;血酬&rdquo;观念，无从摆脱历史周期律的支配。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和修改后的党章，都有党&ldquo;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rdquo;的内容和规定。政治体制改革，要改变的就是天然有权&ldquo;管理众人&rdquo;的过时观念和制度。公民的参与和监督是宪政的应有之义，包办代替式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前途。<br />　　民主是个&ldquo;好东西&rdquo;，也是一种普通常识，历经半个多世纪，如今被理论界重新发现了。&ldquo;党主立宪&rdquo;也不是新发明，国共两党在20世纪皆已奉行。若将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指向宪政，究竟应该谁主立宪？君主？党主？既然在法理上承认了主权在民，答案当然是&mdash;&mdash;民主立宪。<br />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07年11月5日&nbsp; 风雨读书楼<br />&nbsp;</p></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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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魏巍之死与改革开放３０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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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梁发芾</dc:creator>
			<pubDate>Wed, 27 Aug 2008 08:45:0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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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font face="黑体" size="5">魏巍之死与改革开放３０年</font><br />　　梁发芾<br />　　　魏巍死了， 不明真相的愤青和深明真相的左棍，都在极力为这个人的去世惋惜落泪。<br />　　不明真相的愤青，罢了，因为不明真相.他们不知道，刚刚死去的这个人，其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最激烈反对者之一，是对民主自由个人权利的最严厉的批判者之一，是毛泽东时代和文革时代的招魂者之一。他主办的《中流》杂志，如果不是那么露骨地反对邓小平的改革开放路线，甚至直接反对江泽民等第四代的执政路线，则决不会落一个被查封的下场。可以想见，如果中国真的按照魏巍设想的路径走下去，今天将是什么样子？但是，年轻一代不知道这个背景，所以仅仅以一篇《谁是最可爱的人》，就以为魏巍是一个有良心的作家，大错特错了！<br />　　而那些深明真相的人，当然是魏巍的同道们，则准备借此掀起一个波澜。这几天，真是巧合，华国锋也去世了。华国锋与魏巍，对于新老左派来说，还是有些相当复杂的联系的。对于一些左派来说，华国锋代表着中国共产党的正统，毛主席亲自选定的接班人，真龙天子，不是有人说了吗，唐山地震，真龙天子毛泽东带走了中国２４万人陪葬，这次四川地震，又一真龙天子华国锋又带走了四川的１０人陪葬吗？两次大地震的巨大死伤，成为无神论的左派为自己的领袖争取合法性正统性的理论依据。因此，华国锋和魏巍，应该是他们的同一阵营。而对于一些更加极左的人来说，则华国锋也不是好东西，因为他亲自抓捕了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江青 ，使得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半途夭折。我对于魏巍是如何看待华国锋的没有研究，但是，可以认为，死去了这两个人，或许一个是他们的正统象征，一个是他们的精神领袖（或许还不到领袖的份上，毕竟邓力&nbsp; 群才是真正的左王）。<br />　　华国锋，魏巍正好死在改革开放３０周年，死在中共中央要隆重庆祝改革开放３０周年纪念的时候，真给一些人大做文章的机会。魏巍死去后，互联网上有意想不到的留言和悼念。这其实是一个近乎明朗的信号：魏巍之死 ，让中国的新老左派，找到一个机会，他们要借此把反对改革开放的声势，做到极致。正如有人所说， 目前是右派掌控报纸，左派掌控互联网，互联网正是他们可以兴风作浪的大好天地 。<br />　　这或许说明，中国的改革开放３０周年的纪念活动，决不会一帆风顺，中国的改革开放，决不会一帆风顺。目前在朝的改革者，将会按照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瘸腿改革，继续目前的所谓改革开放路线；但另外一些在野的改革派认为，中国改革开放还不够，尤其政治体制改革太滞后，中国应该更加融入国际大家庭；而反对改革的新老左派，则认为，中国应该完全回到毛时代去，回到闭关锁国的时代去。三种力量的组合，消长，博弈，决定中国今后的发展道路。而中国走回头路的可能性时刻都是存在的，因为改革开放30年出现的社会分配严重不公，贪污腐败之类问题，已经让新老左派找到了指责的口实，并且争取到了社会底层的支持和同情，左派们实时都会借着维护工农群众的幌子，准备奋力一搏，把中国拉回１９７８年以前的老路。</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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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转贴：美国对竞技体育一毛不拔！</title>
			<link>http://liangff.blog.sohu.com/98041059.html</link>
			<comments>http://liangff.blog.sohu.com/98041059.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梁发芾</dc:creator>
			<pubDate>Sat, 23 Aug 2008 19:51:12 +0800</pubDate>
			<guid>http://liangff.blog.sohu.com/98041059.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font face="黑体" size="5">转贴：美国对竞技体育一毛不拔！</font><br />　　http://moogee2008.blog.163.com/blog/static/90180216200872242839969/?fromTodayFocus<br />　　美国联邦政府没有任何部门是与体育有关的。<br />　　美国联邦政府有一个&ldquo;健康与公共事业部&rdquo;（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可能与体育有那么一丁点儿关系，因为这个部门是主管全民健康的，所以他们也希望通过倡导全民身体锻炼的方式来促进人们的健康，但他们是对全体公民的，并不为运动员服务，而且他们鼓励锻炼的方式是以精神上的鼓励为主，没有金钱上的。比如这个部门下有一个&ldquo;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rdquo;，该中心联合世界卫生组织、国家癌症协会等健康组织、国际奥委会、FIFA等体育组织搞了一个&ldquo;无烟草运动行动&rdquo;活动，劝说年轻人以运动来取代吸烟行为。<br />　　美国还有一个&ldquo;身体健康和运动总统会议&rdquo;（The President's Council on Physical Fitness and Sports，官方网站：http://www.fitness.gov/ ），这是一个顾问委员会性质的组织，由20名志愿者（普通公民）组成，没有工资，每个人&ldquo;任期&rdquo;2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公众公开的会议，给总统提出一些关于人民健康方面的建议，并提出一些用于促进全体美国公民健康的身体方面的项目计划，这些项目主要是以精神鼓励的方式对人们参加锻炼进行奖励。<br />　　在这个组织的倡导下所建立的项目有：&ldquo;总统挑战&rdquo;（The President's Challenge）：一个用来鼓励所有美国人进行经常性的身体锻炼的计划。这个计划中包括&ldquo;积极生活方式总统奖&rdquo;，用来鼓励那些经常锻炼的普通人。从 1966年开始，&ldquo;总统挑战&rdquo;为学生们提供健康嘉奖，由教师、俱乐部、基督教青年会等人和组织来管理和执行。到现在已经有六百万年轻人接受了奖励。项目中还有&ldquo;州优胜者奖&rdquo;，这是一个联合教育部门的，为学校提供的奖励，每年一次，每个州有三个学校获奖，获奖条件是该学校的&ldquo;身体健康总统奖&rdquo;的获奖人数和学生人数的比例是该州前三强。另一个项目是&ldquo;全国学校示范计划&rdquo;，选出一些身体健康锻炼开展比较好的学校，让其他学校来参观和学习。还有其他一些项目，全部都是用来鼓励人们参与健康锻炼的。请注意这些项目中所提到最多的词是&ldquo;fitness&rdquo;（健康），而&ldquo;sports&rdquo;很少提及。这些奖励都是精神上的鼓励，只是对人们进行锻炼的一种承认和认可。<br />　　不过，由于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各个州、城市的制度都不太一样，有的城市政府有涉及体育的部门，比如纽约市政府就有&ldquo;纽约体育委员会&rdquo;（官方网站：http://www.nyc.gov/html/sports/html/home.html），但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城市经济、给市民提供参与体育的途径、刺激旅游业的发展，所以他们的主要工作是&ldquo;吸引各种体育比赛和体育活动到纽约举行&rdquo;，说白了，就是鼓励、协助各种体育组织或商业企业在纽约开展体育比赛和活动，劝说、鼓励、协助各种全国性、国际性的比赛到纽约举行，而不是花钱培养运动员出去打比赛为城市争光。由于美国各政府的财务都对外公开，受到各种刁民的严格审议，所以绝不会出现政府花钱为个别人服务的情况。如果有市民愿意花自己的钱去支持运动员或某项体育运动，他可以直接把钱打入那个运动员或体育组织的帐号（许多人就是这样做的，美国各个体育组织包括美国奥委会在内，都对外募款），而用不着要求政府花所有纳税人的钱去支持运动员，如果你认为别人也应该支持运动员，那么你可以建一个类似于&ldquo;支持我们的运动员&rdquo;这样的组织（现实中确实有这个组织，官方网站http://supportourathletes.org/），劝说别人支持运动员并募集资金。<br />　　美国运动员进行训练，参加比赛，政府都不提供费用（如果不信可以看下面的财务报告），最多只提供一些精神上的支持，比如赞扬，邀请访问白宫等（路费也要自己承担）。那么运动员进行训练、比赛的费用从哪来？一是自费，二是体育组织提供费用，而体育组织的钱主要来自于公众捐助和商业经营，如果没有公众捐助和商业赞助，那么就只能依靠会员的会费。美国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全部由美国奥委会来经营和管理。美国的&ldquo;政府&rdquo;与&ldquo;民间组织&rdquo;分得十分清楚，互相无关联，更别提资金上的支持。<br />　　美国在1978年通过了一个《业余体育法》(The Amateur Sports Act)，1998年重新修改成了《特德史蒂文斯奥林匹克与业余体育法》(Ted Stevens Olympic and Amateur Sports Act)，下载地址：http://videos.usoc.org/legal/TedStevens.pdf 。该法案规定美国奥委会是具有垄断性的与奥运相关的体育活动的协调机构，对美国参加奥运会的所有事项行使专属管辖权，这就意味着其他任何人、组织、政府都不得插手奥运会的事务。当然，美国奥委会依然是民间机构，法律保护的是其唯一性，而不是意味着它是一个政府机构或者与政府有关的东西。之所以要保护其唯一性，是因为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成立组织，也可以举办体育比赛，美国有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体育组织，甚至有&ldquo;北美同性恋排球协会&rdquo;这样的组织（不要以为他们是来搞笑的，虽然规模非常小，但他们是一个正规运作的体育组织，每年都有全国联赛），所以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那么后果可想而知。<br />　　美国奥委会的运作资金来自个体公民的捐赠、赞助、特许使用费、商业经营。美国政府不出一分钱（下面有财务报告）。美国奥委会的主要开支是资助奥委会的成员组织（比如举重协会，全部成员组织名单可以在这里查到：http://teamusa.org/ngb/sports），资助运动员，开展奥运集训，出国参加比赛等。美国奥委会及其成员组织的财务全部是对外公开的，在他们网站上可以下载每年的税务报表和年度报告（网址：http://teamusa.org/content/index/1537 ），从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们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例如2004年（也就是雅典奥运会的那年）美国奥委会的财务情况是：<br />　　总收入 2 亿 3966 万美元，其中包括<br />　　- 接受捐赠：2056 万美元（其中有&ldquo;来自政府的&rdquo;一项，数额是空缺，也就是没有）<br />　　- Equity in earnings of OPUS joint venture（这个不知道是什么意思）：3660 万<br />　　- 盐湖城冬季奥运会组织委员会 distributions（大概是主办冬奥会之后剩下的钱的意思）：1156 万<br />　　- 电视转播权费：1 亿 919 万<br />　　- 美国奥委会商标使用权（即允许一些企业比如可口可乐使用奥运标志）：2952 万（这是美国奥委会所得到的 20% 的钱，另外 80% 都给了国际奥委会）<br />　　- 许可费用（即允许一些企业销售带有美国奥委会标志的商品）：901 万<br />　　- 投资收入：2026 万<br />　　- 零售收入（销售T恤衫等等小商品）：30 万<br />　　- 其他：489 万<br />　　总支出 1 亿 1803 万美元，其中包括<br />　　- 会员支持 5815 万。其中，付给旗下的成员组织3349万，付给运动员1195万，给运动员办保险288万（由于美国奥委会是民间组织，运动员一旦出事将会索要巨额赔偿，而政府是不会管的，所以必须办保险以降低风险）<br />　　- 奥林匹克训练中心（用来搞奥运集训）花销 2293 万。其中薪资511万，附加津贴139万，食物服务费用190万，车辆支出68万，租用费104万，场馆、器材折旧费397万，其他还有很多花费较小的项目。<br />　　- 国内活动（举办奥运选拔赛等） 239 万<br />　　- 国际比赛（参加雅典奥运会）1624 万。其中薪资121万，附加津贴30万，飞机等交通费用701万（几百人前往雅典，这个花销是最大的），运动事务支出326万，邮费、运输、搬运费60 万，车辆支出51万，各种租用费88万，其他还有很多花费较小的项目，由于雅典免费提供食物，所以食物支出为零（据说北京奥运不但免费提供食物，还大手笔免除了所有国家的往返飞机以及交通费用，因此今年光是美国就能省下至少800万美元的交通费用）<br />　　- 运动科学研究 368 万<br />　　- 药物控制 370 万<br />　　- 公共关系 230 万<br />　　- 运动医疗 287 万<br />　　- 国际性事务 322 万<br />　　其他还有一些<br />　　注意这些费用都是美国奥委会花掉的钱，不包括运动员自己自费训练时的花费。<br />　　美国奥委会自身的运营支出 4672 万美元<br />　　总的来说入大于出。可见美国奥委会完全是自主经营、精打细算。<br />　　美国还有众多体育组织，或许我们还应该看看这些组织的财务报告。在美国奥委会的成员组织（比如美国举重协会）网站上，也可以下载到他们的年度税务报表。比如美国举重协会2007年的税务报表是：http://assets.teamusa.org/assets/documents /attached_file/filename/1406/USAW_990_for_2007.pdf 。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一些收入和支出情况。<br />　　总收入139万美元，其中包括：<br />　　- 接受捐赠88万美元，其中来自政府的数额是空缺（没有）。<br />　　- 服务收入28万，其中教练培训（意思是有人想当举重教练，交钱给举重协会参加学习）26万，举办活动收入1万5千。<br />　　- 协会会员缴费14万。<br />　　- 商品销售总额15万。<br />　　总支出137万美元，其中包括：<br />　　- 服务费用95万，其中包括给运动员的津贴、比赛奖金，训练营费用，教练费用一共49万，参加国际比赛的费用23万，为会员服务的费用（包括办杂志和网站，补偿地方举重协会参加比赛的费用等）12万，举办国内比赛，举办奥运选拔赛等的费用11万。<br />　　- 经营管理40万<br />　　- 募集资金费用2万6千<br />　　举重在美国是个冷门项目，所以举重组织的经营规模自然是很小，不管有多小，政府都是不管的，一切都要靠自己经营和管理。我们可以看出美国的体育制度大概就是没有制度，一切随着自然发展，不刻意。在苏联等国家实行举国体育制度之前，美国一直是举重金牌大户。&nbsp;<br />&nbsp;</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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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纽约时报质疑菲尔普斯夺金有假</title>
			<link>http://liangff.blog.sohu.com/97997988.html</link>
			<comments>http://liangff.blog.sohu.com/97997988.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梁发芾</dc:creator>
			<pubDate>Sat, 23 Aug 2008 08:34:0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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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font face="黑体" size="5">纽约时报质疑菲尔普斯夺金有假<br /></font>　　梁发芾<br />　　从网易新闻上看到重头推出的报道:纽约时报批评欧米茄 称操控比赛使菲尔普斯夺冠http://2008.163.com/08/0822/17/4JVFH81N007425U4.html。<br />　　不过从网易的报道中看出，虽然欧米茄不愿公布水中摄像记录，但相关的视屏还是证实菲尔普斯是最先触壁的，虽然那场比赛险胜，但是菲尔普斯仍然是第一。即使如此，作为菲尔普斯赞助商的欧米茄不愿公布水下录像，就有嫌疑，就应该受到质疑。只有这样，才能把真相弄清楚，才能让被怀疑着洗清嫌疑。<br />　　我感兴趣的是，这个质疑来自美国的《纽约时报》。美国的报纸质疑自己国家最伟大的选手的夺金是不是出于公平公正。其他的一切，就不用说了!<br /></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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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何可欣年龄受外界质疑 国际奥委会下令调查 </title>
			<link>http://liangff.blog.sohu.com/97917241.html</link>
			<comments>http://liangff.blog.sohu.com/97917241.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梁发芾</dc:creator>
			<pubDate>Fri, 22 Aug 2008 11:18:0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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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font face="黑体" size="5">何可欣年龄受外界质疑 国际奥委会下令调查 </font><br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08-08-22 <br />何可欣在本届奥运会上获得两枚金牌<br />【星岛网讯】在本届北京奥运夺得女子团体和高低杠金牌的中国女子体操队员何可欣，涉嫌由14岁报大至符合参赛资格的16岁。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为此要求国际体操协会（IGF）调查此事，以查证中国体操队是否派遣未成年运动员参赛。一旦指控属实，何可欣可能会被剥夺奥运金牌。<br />&nbsp;&nbsp;&nbsp; 香港星岛新闻集团消息，新发现的官方文件存盘显示，中国女子体操队至少有三名在法定年龄16岁以下的选手，参与北京奥运会上的竞争。而国际体操协会已经知悉这个来自官方的文件证据。<br />&nbsp;<br />&nbsp;&nbsp;&nbsp; 国际奥委会发言人戴维斯接受美联社访问时说：&ldquo;我们已要求国际体操协会调查此事，以便查出真相。&rdquo;<br />&nbsp;<br />&nbsp;&nbsp;&nbsp; 而路透社引述国际奥委会一名官员说：&ldquo;基于对何可欣年龄的一些报道前后不一，我们已要求国际体操协会展开调查。&rdquo;<br />&nbsp;&nbsp;&nbsp; 据报美国电脑专家沃克21日向传媒发送多封电邮，声称他发现中国官方文件曾列明何可欣在1994年出生，而非1992年。<br />&nbsp;&nbsp;&nbsp; 就外界多番质疑其年龄不足16岁，何可欣18日接受访问时说：&ldquo;我在1992年出生，我现时足16岁，国际体操协会已证实此点。如果我不足16岁，我不可能在这里参赛。&rdquo;<br />&nbsp;<br />&nbsp;&nbsp;&nbsp; 为避免一些高难度动作对年幼运动员身体构成不良影响，国际体操联会设有参赛最低年龄限制。<br />&nbsp;&nbsp;&nbsp; 按照国际体联的规定，参加北京奥运会的体操选手，必须是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届奥运会开赛前，已不断有外国媒体质疑中国体操女队有人是低龄选手。<br />&nbsp;&nbsp;&nbsp; 除了何可欣外，另两名体操队员江钰源及杨伊琳也被指不足16岁。面对外界质疑，中国体操队领队张佩文曾表示，按照具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登记，江钰源与何可欣的出生日期分别是1991年11月1日与1992年1月1日。<br />&nbsp;&nbsp;&nbsp; 不过，根据黑客stryde.hax广泛流行的博客网站，在搜索引擎缓存中的文件发现，何可欣的真实出生年份是1994年。不过，所有这个文件的链接已在网站上消失。<br />&nbsp;&nbsp;&nbsp; 另外， 一份名为&ldquo;2006年全国体操运动员上报注册表&rdquo;、于2006年2月发表的中国官方文件显示，杨伊琳的出生日期是1993年8月26日；何可欣则是1994年1月1日。<br />&nbsp;&nbsp;&nbsp; 这份文件已被从中国体委的官方网站上删除，但是通过中国自己开发的百度搜索引擎，仍可以找到这份文件的备份。记录有中国数百名体操运动员年龄和籍贯。<br />&nbsp;&nbsp;&nbsp; 在浙江省体育总局青年运动员名单上，江钰源的出生日期为1993年10月1日，这表明她不到15岁。<br />&nbsp;&nbsp;&nbsp; 此外，在2007年11月3日新华网的一篇标题为&ldquo;第六届城运会十大新星&rdquo;的报道，显示当时的何可欣年龄为13岁。该文已被新华网删除。<br />&nbsp;&nbsp;&nbsp; 何可欣和杨伊琳两人共在比赛中获得四枚奖牌。何可欣获得高低杠金牌，杨伊琳获得高低杠铜牌和个人全能铜牌。两人还获得女子团体金牌。</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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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举国体制实质上是低效的</title>
			<link>http://liangff.blog.sohu.com/9779188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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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梁发芾</dc:creator>
			<pubDate>Fri, 22 Aug 2008 12:00:15 +0800</pubDate>
			<guid>http://liangff.blog.sohu.com/97791882.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font face="黑体" size="5">举国体制实质上是低效的</font><br />　　梁发芾<br />　　举国体制，就是以整个国家的财政作后盾，有国家出力出钱出人办某种事情的体制。<br />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个国家就是再弱小，如果以举国之力办某件事，那实力总是一般私人所不能比拟的。何况像中国这样的财政收入极高的高价，财大气粗，真要&ldquo;量中华之物力&rdquo;，那力量一定是非常壮观的。所以，一旦举国体制被运用，总是有可以拿到桌面上的政绩的。<br />　　但即使如此，政府办事的效率，仍然是低于民间百姓的效率的。这个其实是很好理解的。政府投入，必得先有政府收入，政府的收入，一般来说就是税收。税收对于效率来说，是有相当的扭曲的。财政学上把这叫做超额负担。因为征税，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这就是超额负担。所以，征税已经造成效率的一重损失。当税收被征收上来，经过复杂的过程，重新投入到某个项目上。但政府投入的效率，仍然低于私人投入的效率。在中国，官僚主义，行政命令，监管缺失，裙带关系，腐败浪费等等都会造成政府投入的成本更高，效率更差。所以，总的原则是，如果市场能够做的，私人能够做的，就不能由政府去大包大揽。<br />　　只有那些市场不能提供的，所谓市场失灵的东西，才有必要由政府来做。哪些东西是市场不能提供，而必须由政府来做的呢？经济学认为，那些有很强的外部性，无法排除搭便车的人白占便宜，因而难以收回成本的事，就应该由政府去做。人们常常举出的例子是灯塔 。经济学家说，灯塔对很多人有用，但是如果某个人花钱修一座灯塔，他就收不回投资，因为你不能向每个受益者收取费用，也不能把不交费的人排除在外，不让他受益。所以，这种东西，叫做公共产品，必得由政府投资。灯塔是一个极端的例子。通过市场无法提供的东西，主要是维护治安，国防服务等等方面。一个好的治安环境人人受益，但是这种服务不能由市场提供；国防也不能由市场提供。不能由市场提供的，就只有由政府来做了。虽然低效，但总比干脆没有人做要好一些。政府做，就只有向所有人征税补偿成本，因为政府自己并不创造财富。<br />　　那么，体育这种东西，市场能够做好吗？<br />　　这要从两方面看。一方面是大众体育。市场总是要赢利的，为了赢利，一些受大众欢迎，但不赢利的项目一定没有人做；如果有人做，也可能亏本。所以，政府来做，就可以保证所有人都有机会享受其服务。大众体育，健身强体娱乐，是公众的一种社会福利。如果国家实在穷得过不去，没有钱，没有这种福利也没有什么。如果国家收了大量的税，那么，国家是应该向这个方向投入的。<br />　　另一方面是竞技体育，精英体育。目前，世界上的竞技体育精英体育，都是市场做的， 不但做，而且做的很好。国外的足球，篮球，都是市场化的，政府不会给这样的项目投入金钱，但是因为有成熟的市场运行体制， 这些项目不但发展起来，而且效率很好，人才辈出，赏心悦目。中国足球每年要花去纳税人数千万元的金钱，却总是那么窝囊。这只能说明，政府投入竞技体育，不但不公正，而且无效率。其取得的一点点成绩，是高出市场化运作数倍的投入才达到的。<br />　　中国目前对于体育的投资，完全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悖，而且也与财政学、经济学的规律相悖。本该政府出手的，没有政府的影子，不该政府出手的，政府每年要拿出几十亿元。每年几十亿元，为的就是四年一次的奥运大赛的几十枚金牌。这样，四年一届加起来，为金牌的投入就是百亿元之多。但收获不过也就是数十枚而已。虽然举国体制带来了金牌大国的结果，但是，如果算算这种巨额的投入，每枚金牌的成本数以亿元计，国外私人投资参赛队员，每枚金牌的成本，有这么高吗？举国体制的低效也是十分明显的。<br />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后的记者招待会上，特别说到要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当时他做了强调，我印象很深刻。 公共财政是怎么回事呢？公共财政就是财政投入必须是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公共需要。为了个别人的面子，个别组织的形象服务的财政，不是公共财政。历史上有皇家财政，这种财政仅仅服务于皇家的需要；中国现在搞的是国家财政，服务于所谓的国家需要，其实也就是统治国家的阶级和集团的需要。真正的公共财政，是应该服务于公共的需要的。如果不是为了公共利益，不是为了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利益，政府就不应该买单。公共财政必然是民主财政，其财政的收入和支出，都应该由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决定，而不是秘密财政，黑箱操作的财政，一个大员大笔一挥就决定了的财政。<br />　　如果按照民主财政的理念，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如果国家要投入体育事业，则应该优先把钱花在大众体育，也就是社会的公共需要上，而不是竞技体育这样的满足一部分人的面子的需要上。</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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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为什么说&#8220;金牌太多就耻辱&#8221;</title>
			<link>http://liangff.blog.sohu.com/9772832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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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梁发芾</dc:creator>
			<pubDate>Fri, 22 Aug 2008 12:16:4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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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font face="黑体" size="5">我为什么说&ldquo;金牌太多就耻辱&rdquo;</font><br />　　梁发芾<br />　　中午，我匆匆写下了一段，说金牌太多了，就成为耻辱。我知道有人会骂我，但是还是说了，这里说点原因。<br />　　１，中国发展体育的路子是举国体制，以一个国家的力量，养活大批的职业运动员和体育官僚，专门去做争金牌这样的事。许多人已经指出，国外不少运动员是业余的，是有其他工作的，只是出于对体育的爱，临时加入奥运，客串一把。（比如美国女排，在参赛前两个月内组建，各位球员都是业余的， 都有自己的工作，不拿国家工资）。那么，你的专业运动员打败人家业余运动员，是不是有些胜之不武？夺金越多，是不是越让人不安？<br />　　２，中国给全民健身，学校体育，教育的投入比例是全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学校的校舍是不牢靠的，给教育和体育多投点钱，难如与虎谋皮，却舍得花出天价用于支持体育夺金。昨天看到一篇报道，说中国体操训练的高科技手段，都是从来没有听说的高科技。真是大开眼界。顶尖的科技手段能够用在夺金上，却无法用到其他的领域。金牌夺得越多，说明你欠全民体育越多，欠教育投入太多，花纳税人的钱越多。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br />　　３，这次的金牌，已经超越了历史上的任何水平。一个国家包揽这么多的金牌，是不是也创了奥运会纪录了？可想而知，这次的高峰，是一个极高的标杆。怎么保持和超越这个高度，成为以后体育官员体育当局的第一头痛事，显见的就是伦敦运动会怎么能够保持这个纪录甚至打破这个纪录？这次夺金越多，给以后的压力越多，以后增加投入的理由也越充足。为了保持纪录，必定会有更高的投入。可怜的纳税人的血汗钱哪！用于什么不好，偏偏要用于争这个面子？<br />　　４，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是，国际上基本上没有国家包揽竞技体育的事。苏联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垄断一切社会资源，有国家大包大揽一切，与资本主义竞争，形成这样的举国体制。举国体制在中国找到了最为事宜的土壤。目前，只有中国还实行举国体制，而美国俄罗斯等等国家政府都对于奥运会这样的竞技体育不投入一分一毫。中国政府现在财大气粗，有的是钱，有的是不受纳税人监督的花钱方式，所以，为了面子可以把大把的钱花在竞技体育上争金牌，这样，世界上任何一个民间组织也无力与中国政府投资的体育团队对抗，因此，举国体制的所谓优越性十分显眼。夺金牌越多，对这种举国体制发扬光大的呼声就越强。金牌的数量成为举国体制优越性的铁证，体育体制的改革将会遥遥无期，纳税人为金牌买单的宿命将永无改变的可能。<br />　　５，这个问题这里不便说出，省省算了。<br />　　</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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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金牌太多，就会成为耻辱</title>
			<link>http://liangff.blog.sohu.com/97696050.html</link>
			<comments>http://liangff.blog.sohu.com/97696050.html#comment</comments>
			<dc:creator>梁发芾</dc:creator>
			<pubDate>Wed, 20 Aug 2008 11:37:43 +0800</pubDate>
			<guid>http://liangff.blog.sohu.com/97696050.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font size="3"><font face="黑体" size="5">金牌太多，就会成为耻辱</font><br />梁发芾<br />中国奥运会收金，真如开发商数钱。据说开发商数钱都数得手发软 ，不好意思数了。不知中国斩获金牌时有没有这种手发软的感觉。<br />金牌很多，确实能够证明些什么，至少，对于举国体制办竞技体育，是一个交代。至于与体育大国强国，人民体质，体育普及，费厄泼赖有什么关系，还得再看。<br />只是，金牌太多，就会成为耻辱。真的会成为耻辱。</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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